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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楼(原研究生公寓楼)家具设施采购安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09:00  点击数: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楼(原研究生公寓楼)家具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号公寓总建筑面积374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677㎡,地下建筑面积1753㎡。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建筑总高度62.15m,地下一层、一层层高3.9m,二层及以上层高均为3.4m。本次采购内容为841间学生宿舍按照三人间布置,1间值班室按照两人间布置,采购家具包含(床、学习桌椅、衣柜、鞋柜等);842间宿舍阳台窗帘采购安装及交付前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楼(原研究生公寓楼)家具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3.1.1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且其经营范围包含家具生产、销售等内容;

3.1.2厂家的品牌商标注册证;

3.1.3具有检验资格的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主要产品及原材料);

3.2财务要求:近年(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资料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学校同类项目业绩;

3.6申请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3个网页截图);

3.7其他要求: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1年4月15日09时00分到 2021年4月19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 3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04月28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8日09时30分。

2、资格预审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会议室。

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外国语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外国语大学

地    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29-853192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联系人:雷工

电话:029-86674688   

电子邮件:4060363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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