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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报名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14:43  点击数:

西安外国语大学拟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进行合作建设,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需求的合作单位参加报名。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

3.项目概况及相关需求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项目区域中心点位于北纬N:34. 13°,东经E:108. 87°。

本项目规划利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内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及学生公寓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约为4. 5MWp,预规划运营期25年,主要任务为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所发电量供校区所用。

合作单位需出资对上述部分建筑物屋顶先进行防水施工:内容包含铲除原有屋面绿化、清理基层;新作防水层(铺贴2mm厚SBS防水卷材一道),女儿墙翻边高度60cm;垃圾清运等。

二、合作单位资格要求和条件

1、合作单位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电力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作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据(证明);

4、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近3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8、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力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合作单位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所具备的基础条件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提交设计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根据学校确定的光伏发电建设方案进行招标,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投资金额、运营年限、供电方式、运营维护方案、租赁费用等),只有参与设计的合作单位才有资格参与第二阶段的招标。

五、报名

1.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9398

2.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后勤楼202室

六、报名费:现金¥3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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